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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體適能教學研習會第二梯次-初級團體運動指導員培訓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3月7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70003852號函
二、宗 旨:隨著健康意識的抬頭與運動風氣的普及,團體運動訓練課程已成為全球健身運動十大趨勢之ㄧ。本研習課程以一般健康體適能為基礎,教導基本團體運動編排技巧、基本有氧運動及肌力訓練動作執行與教學技巧,學習基礎團體運動指導應具備之能力。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學校: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仁大學
六、承辦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休閒運動健康系及體育室、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體育室、輔仁大學體育室
七、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中華民國體適能瑜珈協會
八、舉辦日期與地點:
第一場:107年6月16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日)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第二場:107年11月17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日)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彰化市進德路1號)
第三場:107年12月8日(星期六)至9日(星期日)
輔仁大學(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九、研習內容:
(一)學科:健康體適能概論、團體運動課程設計編排概論。
(二)術科:基本徒手動作(心肺、肌力、伸展)、團體課程設計編排實務、課程
      模組串聯實務。
十、日 程 表:如附件1
十一、參加對象:各級學校專兼任體育教師、運動教練、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十二、報名費用:費用含研習手冊、午餐及證照檢定費
   (一)每人新臺幣3,000元
   (二)中華民國體適能瑜珈協會會員每人新臺幣2,500元(須出示年費繳交收據
影本,欲加入體適能瑜珈協會者請見附件3)
十三、參加人數:每場次60人
十四、報 名 表:如附件2
十五、備 註:
(一)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活動舉行前十日通知本會研究發展組,否則概不退費。
(二)報到時間及地點於舉行前一週以電子郵件 (E-mail) 通知,參加人員須於規定時間內報到。
(三)參加人員請依規定向所屬單位申請公(差)假,如需住宿須自行處理。
   (四)參加人員請自備水壺、毛巾與乾淨運動鞋。
(五)全程參與者由大專體總頒發研習證書,並可參加初級團體運動指導員檢定測驗,通過者由中華民國體適能瑜珈協會核發初級團體運動指導員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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