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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科技大學
體適能健身中心管理辦法
一、體適能健身中心(以下簡稱本場地)供體育教學、訓練及休閒健身使用。
二、凡本校教職員工生、校友、教職員工之配偶與直系眷屬,均可憑証使用。
三、開放時間:
(一)上課期間:週一至週四 12:00~13:00 17:00~18:30。
週五12:00~13:00
(二)寒、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30及下午13:30~16:00。
(三)校定假日停止開放。
(四)如有特殊需要時,上述時間得逕調整之。
四、場內設施及運動器材請依規定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為了安全緣故,十二歲以下的孩童進入需有家長陪同方得使用器材。
六、使用器材設備時,若使用不當發生意外,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七、如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人員勸導者,得停止其使用權,並報有關單位議處之。
八、體適能健身中心使用注意事項:
(一)須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入場,場內禁止打赤膊,並請攜帶毛巾擦汗。
(二)場內不得高聲喧嘩及隨地吐痰,以維持整潔。
(三)禁止在場內吸煙、嚼檳榔,食物或飲料不得攜入,並保持場內整潔衛生。
(四)電腦健身車、跑步機、划船機和登階機等,每次使用時間請勿超過二十分鐘。
(五)使用各項器材後,請擦拭流下來的汗水。
(六)請隨時準備將器材分享給其他的運動同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