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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全校運動會秩序冊-競賽規程
大華技術學院九十九年度全校運動大會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慶祝本校校慶,提昇校園運動風氣,增進身體健康,發揚大華運動精神,促進師生團結和諧進步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本校各處室、系、所、中心
三、主辦單位:體育教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軍訓室、生活輔導組、衛生保健組、課外活動指導組
五、競賽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星期五)
六、競賽地點:大華技術學院運動場
七、報名日期:九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五)至十月一日(星期五)截止,截止後恕不再接受報名,以免影響編配作業。
八、報名地點:綜二館三樓 體育教育中心辦公室 李興隆老師
九、參加單位:學生組田徑項目以班為單位,學生組團體項目皆以係為單位,教職員以係為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各乙單位。
十、參加資格:
(一)學生組:凡本校日間部、進修部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教職員組: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均可報名參加﹝不含專、兼職工讀生﹞。
十一、競賽分組:
(一)田徑項目:以班為單位比賽分為:
1.男、女甲組:研究所、四技、二技及五專四、五年級。
2.男、女乙組:五專一、二、三年級。
(二)團體項目:
1.學生組:團體項目皆以係為單位。
2.教職員組:報名儘量以係為單位,若人數不足以下列分組方式報名
(1) 工程學群 (2) 商管學群 (3) 電資學群 (4) 校長室、總務處、人事室、會計室 (5) 學務處、教官室 (6) 教務處、圖資中心 (7) 進修部、研發處、推廣中心、玻創中心、 創新育成中心、客家文化中心
十二、錦標種類:
(一)學生男子甲組田徑錦標﹝以班為單位﹞
(二)學生男子乙組田徑錦標﹝以班為單位﹞
(三)學生女子甲組田徑錦標﹝以班為單位﹞
(四)學生女子乙組田徑錦標﹝以班為單位﹞
(五)學生男子組大隊接力錦標﹝以係為單位﹞
(六)學生女子組大隊接力錦標﹝以係為單位﹞
(七)教職員扭腰擺臀錦標
(八)教職員大隊接力錦標
(九)教職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接力錦標
(十)學生漫遊大華接力錦標﹝以係為單位﹞
(十一)師生萬眾一心﹝以係為單位﹞
(十二)學生男子拔河錦標﹝以係為單位﹞
(十三)學生女子拔河錦標﹝以係為單位﹞
(十四)學生男女混合拔河錦標﹝以係為單位﹞
(十五) 精神總錦標﹝以係為單位﹞
十三、競賽項目:
(一)田賽項目:以班為單位
1、跳高 2、跳遠 3、鉛球。
(二)徑賽項目:以班為單位
1、一百公尺 2、二百公尺 3、四百公尺
4、一千五百公尺 5、八百公尺接力。
﹝田徑項目:各單項限報一人,每人限報一項,接力不在此限﹞
(三)團體項目:
1、師生萬眾一心:以係為單位
每系報名15人,學生男、女各五人、教職員5人。若人數不足之單位(電通系)得以男女不拘替代比賽。
比賽方式:各隊需派二位選手扶著柱子,於裁判鳴笛後其餘13名選手將大會準備之球投入籃內。限時二分鐘內,以進球數最多者為優勝。若兩隊同分時,為分出勝負,各隊派六名(男3女3)加賽一分鐘,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2、學生組大隊接力:以係為單位
男子組、女子組每系至少各報一隊,每隊十人,每人跑二百公
尺,合計二千公尺。
3、學生組漫遊大華接力:以係為單位
(1)每系派選手十名,五男五女,每人跑20公尺。
(2)方式:第一人穿蛙鞋,雙手各抱一個排球開始,依棒次
傳遞,至最後一人至終點處計時判定名次。途中若球掉或蛙鞋脫落,必須原地穿好或撿起,違者加十秒。
4、學生組拔河:以係為單位,各系人數足夠三組皆應報名
(1) 混合組:採二十人制,每系男生10人、女生10人。
(2) 男子組:每系男生20人。
(3) 女子組:每系女生20人。
(4) 比賽辦法:採三局兩勝制,每局一分鐘,距中線1.5公尺為勝負線,將中間紅色標誌拉過勝負線者或時間到標誌靠近己方勝負線者為勝隊。
(四)、教職員團體項目:
1、教職員組大隊接力:以學群、處室為單位
各學群及各處室聯隊組隊參加,每隊十人,男女各五人,合計十人,一至五棒女教職員,六至十棒男教職員,每人跑一百公尺,合計一千公尺。
2、教職員組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接力:以係為單位
(1)每系十人,男女各五人,合計十人。
(2)方式:比賽開始每隊第一人拿起放有四個罐頭的菜籃,由起點每四公尺處放下一個罐頭至圓圈內,依次完成四個罐頭的放置,然後提著空菜籃繞過標竿,在沿途收回罐頭,回起點線交給第二人,依次進行至最後一人,第一至五棒為女士,六至十棒為男士,以總時數最少之隊伍獲勝(註:罐頭放置皆需豎立,不得傾倒,違者加十秒)。
3、教職員扭腰擺臀:以係為單位
採五人制,每系一隊,男教職員三人,女教職員二人,共五人
出賽(每隊需一名主管報名參加,男女不拘)。
器材:麻繩8公尺
距離:5公尺(地面畫腳印)
方式:
(1)比賽前提出出賽次序單(5個人不論男女任意排序)。 繩子離手為敗
勝3點以上贏得該場比賽。 十四、各種比賽錦標名次判定及計分: 十五、獎勵: 十六、懲罰:
(一)選手未經請假而無故棄權即取消其繼續比賽資格。
(二)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 (三)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及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 十七、申訴:
(一)比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定為終決:如 (二)有關選手參賽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二十分鐘以書面方式向 (三)各項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指導、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 十八、附則:
(一)參賽選手,需攜帶證件(教職員證、學生證)備查。
(二)參賽單位請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如有參賽更正事項,另行公佈。
(三)田徑賽項目點名於該項比賽時間前20分鐘實施。
(四)田徑賽各項目視參加人數決定是否舉行會前賽。
(五)號碼布請妥為保管,如遺失申請補發,將酌收工本費伍拾元正。
十九、各系輔導老師名單如下:
資工系、資管系: 李毓國 電通系、電機系: 溫景財
國貿系、財金系: 齊璘 工管系、行管系: 李興隆
電子系: 梁玉秋 化材系: 彭貴賢 觀光系: 歐陽秀
機電系、外語系: 吳麗娟
通識中心、教務處聯隊: 江日春
圖資中心、研發處、總務處聯隊: 李毓國
進修部、人事、會計、秘書室、學務處聯隊:江日春
二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大華技術學院九十九年度全校運動大會
「精神總錦標實施辦法」
壹、目的:
為提倡團隊精神、培養榮譽觀念、凝聚全校向心力,並增加運動會熱鬧氣氛。
貳、參加對象:以係為單位。
參、評分標準:
一、開閉幕進出場秩序20%
二、服裝(20%):以進場時各系穿著服裝之美觀及一致性為評分依據。
三、進場時特色表現(20%):以各系運用創意呈現各系風格與精神為評
分依據,含口號、默契、表演內容等,但應以健康、清新、活潑為
訴求。
四、休息區佈置及清潔20%:佈置佔10%,清潔佔10%
五、比賽當天啦啦隊表現佔20%
六、校運當日比賽無故棄權:單項一項扣總分1分
接力一項扣總分2分
團體項目一項扣總分4分
肆、評分時間:
一、第一、二、三項於進場時評分。
二、第四、五項於比賽當日、上下午共兩時段評分。
三、第六項於比賽結束由檢錄組、紀錄組統計扣總分。
伍、評審人員:
請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髮長、圖資長、進修部主任、總教官、
人事主任評分。
陸、獎勵方式:
取前三名頒錦旗乙面、於閉幕式時頒發。
柒、本計劃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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